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  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 综合 > 重庆市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:购买保健食品认准“蓝帽子”标识 正文

重庆市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:购买保健食品认准“蓝帽子”标识

来源:雪中送炭网 编辑:综合 时间:2025-08-04 17:03:52

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(记者刘文新)为提升消费者识假辨假与维权能力,蓝帽子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。重庆

重庆市消委会提示消费者购买食品时,市消食品优先在证照齐全、发布管理规范的消费农贸市场、超市、提示便利店或正规电商平台等渠道购买,购买认真核对食品名称、保健标识生产日期、认准保质期、蓝帽子配料表、重庆贮存条件、市消食品生产厂家、发布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内容,消费观察食品色泽、提示形态、质地等感官性状有无异常,杜绝购买变质、有异味、腐烂、胀袋、漏气等感官异常的食品。

购买保健食品时,检查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“蓝帽子”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。所有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包装上都有一个蓝色的草帽型标志“蓝帽子”,上面有“保健食品”四字。仔细查看产品的功效成分、主要原料、保健功能、适宜人群、注意事项等内容,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产品批准文号和功能宣称是否一致,以确认产品合法合规。

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注意索要和留存相关购物凭证,如发票、收据、转账记录、宣传资料、产品说明书、商家承诺、沟通记录等有效证据,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,有充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重庆市消委会提示,今年4月至12月,重庆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农村地区食品原料污染、知假造假、欺骗误导消费等三类突出问题,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,严厉打击制售“三无”食品、“山寨”食品、伪劣食品、过期食品、来源不明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,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或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,请及时向重庆市消委会进行投诉,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举报。

责任编辑:吕成海上一条: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:“平替”并非“低价替代”下一条:没有了
热门文章

0.1266s , 11686.53125 kb

Copyright © 2025 Powered by 重庆市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:购买保健食品认准“蓝帽子”标识,雪中送炭网  

sitemap

Top